(一)

爾時,佛世尊在王舍城耆闍崛山。其時,眾多知識親友比丘,於仙人山邊作草屋而結夏安居。長老壇尼迦陶師子亦作草屋結夏安居。如是,諸比丘經結夏安居三月,拆除草屋,收藏草木,出遊諸方。然而,長老壇尼迦陶師子,雨期住其處,冬夏亦住其處。

當長老壇尼迦陶師子為乞食而入村時,採草者、採薪者壞彼草屋,取去草木。長老壇尼迦再集草木作草屋,再次入村乞食時,其間,採薪草者再壞其草屋,取去草木。長老壇尼迦第三次集草木作草屋,當入村乞食時,採薪草者原本之 kaṭṭhakārīyo 是 kaṭṭhahāriyo 之誤。又破壞草屋,取草木而去。

時,長老壇尼迦陶師子如是念:「我入村乞食時,採薪草者壞我草屋,取去草木有三次。我於師業陶師之技術精練熟達,我豈非可以自練泥,以作純泥造之屋耶?」如是,長老壇尼迦自練泥,以作純泥造之屋,然後,集草木牛糞燒其屋。其小屋恰如印達哦巴迦蟲(赤色甲蟲),赤色美麗而舒適,〔風吹之〕屋有如小銀鈴之聲音。

(二)

爾時,世尊與眾多比丘俱下耆闍崛山,見其美麗舒適之小屋而告諸比丘曰:「諸比丘!此赤色美麗而舒適,恰如赤色甲蟲者乃何物?」其時,諸比丘以此事白世尊。世尊呵責:「諸比丘!彼愚人〔之所為〕非相應法、非隨順行、非威儀、非沙門行、非清淨行、非所當為。諸比丘!彼愚人為何作純泥造之屋耶?諸比丘!彼愚人對有情實無憐愍、無慈悲、無不殘害。諸比丘!汝等往壞其屋,勿使當來眾生遭受殘害勿使將來之比丘倣此而殺生之意。。諸比丘!不應作純泥之屋,作者犯突吉羅。」「諾!世尊!」彼諸比丘承諾已,至其屋處,壞其屋。爾時,長老壇尼迦陶師子言諸比丘曰:「友!汝等何故壞我屋耶?」「友!世尊令壞。」「友!若是法王令壞者,壞之。」

(三)

長老壇尼迦陶師子作如是念:「我為乞食入村時,被採薪草者壞我草屋,取去草木有三次;我作純泥之屋,又為世尊令人壞之。〔王之〕木材場主管是我知友,我宜向彼乞木材作木屋。」

於是,長老壇尼迦至木材場主管處而作是言:「賢者!我為乞食入村,被採薪草者壞我草屋有三次……又為世尊令人壞之。友!與我木材,我欲作木屋。」「尊者!我無可與尊者之木材。尊者!王所有之木材,乃為災害時修建城市所保存者。王若許與,尊者即持去。」「賢者!已由王施與。」

時,木材場主管作是念:「彼等沙門釋子是法行者、寂靜行者、梵行者、實語者、持戒者、善法行者,王亦深信彼等,不應於不施與者,而言已施與。」如是,木材場主管言長老壇尼迦陶師子曰:「尊者!持去。」時,長老壇尼迦將其木材切成細片後,以車運出,供作木屋。

(四)

爾時,摩揭陀國之大臣雨行婆羅門,於王舍城調查業務,至管木材人處。至已,語主管曰:「我道,王所有之木材,備於災害時修建城市用者,其木材今在何處?」「大臣!其木材已由王施與尊者壇尼迦陶師子。」時,摩揭陀之大臣雨行婆羅門兀自不喜曰:「何以王將備於災害時修建城市之木材,施與壇尼迦陶師子耶?」

於是,大臣雨行婆羅門至摩揭陀王斯尼耶頻毘娑羅處。至已,對王曰:「大王!據云,備於災害時修建城市之所有木材,已由王施與壇尼迦陶師子。是實否?」「誰如是言乎?」「大王!木材場主管也。」「然則,婆羅門!將木材場主管縛來!」於是,大臣雨行婆羅門來縛木材場主管。長老壇尼迦陶師子見木材場主管已被縛,將帶去,言彼主管曰:「賢者!汝何故被拘縛?」「尊者!為其木材也。」「去!賢者!我亦去。」「尊者!汝應在我被殺以前來耳。」

(五)

如是,長老壇尼迦陶師子至摩揭陀王斯尼耶頻毘娑羅王住處。至已,坐在已設座位。時,頻毘娑羅王走近長老壇尼迦,即向長老行禮,坐於一面。於一面坐之斯尼耶頻毘娑羅王,言長老壇尼迦曰:「大德!為災害時修建城市之備用木材,據說由我施與汝,是實否?」「實然!大王!」「大德!我等國王實事多繁忙,與之亦無記憶也,願大德令我憶起。」「大王!請卿憶起,王最初灌頂〔即位〕時,曾作如是言:『為沙門、婆羅門,給予草、木、水之用。』」「大德!我憶起。大德!沙門、婆羅門有慚恥、有懺悔、有戒行。彼等於小事亦起悔過心,對彼等我有言,此乃關於阿蘭若處之無主物。大德!汝以此類似事推想,運去不可與之木材一事,〔汝犯死罪;雖然如是,〕王當如何殺、或縛或逐住於國中之沙門、婆羅門。往矣!大德!汝由毛而逸脫Lomena tvaṁ mutto'si,依覺音註,見有人將殺多毛之羊以取肉,因想由此羊毛得利益,故以二羊換此多毛之羊而去之寓言。比丘之著袈裟亦如此毛羊,依此羊毛而脫死,汝亦依袈娑而脫死之意。,勿再如是作。」

(六)

眾人譏嫌非難:「此等沙門釋子,不知恥、不持戒、打妄語。彼等實自言己是法行者、寂靜行者、梵行者、實語者、持戒者、善法行者,而彼等無沙門行、無梵行,彼等破沙門行、破梵行。彼等何處有沙門行、有梵行耶?彼等離沙門行、離梵行。彼等對王尚且欺瞞,何況他人耶?」

諸比丘聞眾人之譏嫌非難。彼等中,有少欲知足而知恥者,有懺悔心,有好修戒學者譏嫌非難:「長老壇尼迦陶師子,何以取不與之王材乎?」如是,諸比丘以此事白世尊。時,世尊以是因緣集諸比丘而問長老壇尼迦陶師子曰:「壇尼迦!汝實取不與之王材乎?」「實然!世尊!」佛世尊呵責:「愚人!此非相應法、非隨順行、非威儀、非沙門行、非清淨行、非所當為。愚人!汝何以取不與之王材乎?愚人!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增長也。愚人!此無寧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

爾時,比丘中有一曾為司法高官而出家者,坐近世尊。時,世尊言此比丘曰:「比丘!摩揭陀王斯尼耶頻毘娑羅,以盜幾許即逮捕,或殺、或縛、或逐乎?」「世尊!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超過一巴陀之物也。」此時王舍城以五摩沙迦為一巴陀。

如是,世尊以種種方便,呵責長老壇尼迦陶師子,說難教養……乃至……「諸比丘!汝等當如是誦此學處——

任何比丘若起盜心,不與而取者——對於如是竊盜,諸王逮捕盜人而如是說:『汝為盜人、汝為愚者、汝為癡者、汝為盜賊。』然後,或殺、或縛、或逐——比丘!如是盜取者,亦是波羅夷不共住。」

如是,世尊為諸比丘制立學處。

## 二

爾時,六群比丘至洗衣處rajakattharaṇaṁ,依註是指洗衣人之岸;將所洗之衣展開(attharanti)曝曬,故稱之。,盜洗衣者之衣,運至僧園分與〔諸比丘〕。諸比丘如是言〔六群比丘〕曰:「諸師!汝等有大福德,汝等有多衣。」「諸師!我等何以有福德耶?我等今至洗衣處,取洗衣人之物而來。」「諸師!世尊豈非已制立學處耶?汝等何以取洗衣人之物耶?」「諸師!世尊實已制立學處。然,其乃於村落言,而非阿蘭若。」「諸師!實然!〔然而〕諸師!此非相應法、非隨順行、非威儀、非沙門行、非清淨行,非所當為。汝等何以取洗衣人之物耶?諸師!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增長也。此無寧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如是,諸比丘以種種方便呵責六群比丘已,以此事白世尊。

爾時,世尊以是因緣集比丘眾而問六群比丘曰:「諸比丘!汝等實至洗衣處取洗衣人之物耶?」「實然!世尊!」佛世尊呵責:「愚人!此非相應法、非隨順行、非威儀、非沙門行、非清淨行、非所當為。愚人!汝等何以至洗衣處取洗衣人之物耶?愚人!此非令未信者……轉向他去也。」

如是,世尊以種種方便呵責六群比丘後,說難扶養……勇猛精進之美,並且為諸比丘說隨順適切之法後,言諸比丘曰……乃至……「諸比丘!汝等當如是誦此學處——

任何比丘,若由村落或阿蘭若,以盜心不與而取者,對於如是竊盜,諸王逮捕盜人而如是說:『汝為盜人、汝為愚者、汝為癡者、汝為盜賊。』然後,或殺、或縛、或逐——比丘!如是盜取者,亦是波羅夷不共住。」

## 三

「任何」者,無論何者亦……乃至……。

「比丘」者,……乃至……即此處所謂「比丘」之意。

「村落」者,有一屋之村落、二屋之村落、三屋之村落、四屋之村落、有人之村落、有屋無人之村落、有圍籬之村落、無圍籬之村落、又有隨牛而住之村落、亦有商隊住四個月以上之村落。

「村落近郊」者,於有籬之村,人立於村門中,擲土塊所及之處;於無籬村,人立於家軒中,擲石塊所及之處。

「阿蘭若」者,除村落及村落近郊外,名「阿蘭若」。

「以盜心」者,盜心,奪取心也。

「不與」者,凡是非施與物、非捨棄物、非永遠放棄物、被守護之物、自己所有物、他人持有物,此皆名為「不與」。

「取」者,奪、取去、盜、亂威儀、離本處、希冀指定物以上之原文 ādiyeyya, hareyya, avahareyya, iriyāpathaṁ vikopeyya, thāṇā cāveyya,saṁketaṁ vītināmeyya,於《善見律》譯為奪、將、舉、斷步、離本處、相要。奪是奪園林,將是取他人之搬運物,舉是不還他人寄託之物,斷步是取他人之物而離去,離本處是盜取地上物移離其處所,相要是準備於某時某處取此物、又謂於稅關脫稅。

「如是」者,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一巴陀以上之物也。

「王」者,地主、國王、郡主、村主、法官、大臣等,凡斷罪之司,此等名為「王」。

「盜人」者,以盜心取五摩沙迦或值五摩沙迦以上之不與物,此名為「盜人」。

「汝是盜人、汝是愚者、汝是癡者、汝是盜賊」者,此乃呵責之語也。

「或殺」者,或以手、或以足、或以鞭、或以棒、或以半杖、或由拷問而殺也。

「或縛」者,或以繩縛、或以鎖縛、或以枷縛、或以家縛、或以城縛、或以村縛、或以街縛、或令人監視也。

「或逐」者,言或從村、或從街、或從城、或從郡、或從國而逐之也。

「如是」者,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一巴陀以上之物而言。

「盜取」者,奪、取去、盜、亂威儀、離本處、希冀指定物。

「亦是」者,以包括前面所述而言。

「波羅夷」者,恰如由枝節落下之枯葉不能〔再〕綠,如是,比丘於一巴陀或值一巴陀之物,或一巴陀以上不與之物,以盜心取之,即非沙門、非釋子,是故言「波羅夷」。

「不共住」者,共住是同一羯磨、同一說戒而共同修學者,名為共住。不與彼共同,是故言「不共住」。

## 四

(一)

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水中物、船物、乘物、擔物、園物、寺中物、田中物、宅地物、村落物、阿蘭若物、水、楊枝、樹、持去、受寄、稅處、有情、無足、二足、四足、多足、偵察、看守、共謀偷、指定、現相。

(二)

「地中物」者,覆藏於地中之財物。「我欲取地中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求第二者(同伴),或求鋤、籠而往者突吉羅。伐取其中之生木或蔓草者突吉羅。掘地〔後〕或運或堆積者突吉羅。觸〔地中之〕壺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壺重不能持去時〕以己之容器入之,若過五摩沙迦或值五摩沙迦以上之物,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以己器物入之,若適取一握者波羅夷。〔壺中〕有穿線之寶物,或耳噹、首飾、耳飾、腰帶,或外套或頭巾,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捉住邊緣舉上者,犯偷蘭遮,一邊打碎一邊取出者犯偷蘭遮,即使如毛端〔之量〕由壺口而出者波羅夷。酥、油、蜜、石蜜之五摩沙迦或值五摩沙迦以上,以盜心方便飲者波羅夷。或打破之、或棄之、或燒之、或使之不得飲用者突吉羅。

(三)

「地上物」者,置於地上之物。「我欲取地上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或求第二者,或〔自〕往者突吉羅,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

(四)

「空中物」者,乃空中之物,即孔雀、嘉賓奢羅、鷓鴣、鶉,〔或被風吹揚之〕衣、頭巾,或〔裝飾〕金銀之斷墜者。「我欲取空中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或求第二者,或〔自〕往者突吉羅,往而於中途停止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

(五)

「上處物」者,放置於上處之物。如臥牀上、坐牀上、或衣架上之物,或懸於衣繩、或樁木、壁鉤、或樹上等物,乃至鉢中之物。「我欲取上處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或求第二者,或〔自〕往者突吉羅,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

(六)

「水中物」者,藏於水中之物。「我欲取水中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或求第二者,或〔自〕往者突吉羅,或潛入、或浮出者突吉羅,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生在其處之青蓮華、赤蓮華、白蓮華,或蓮藕、魚、龜等之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物,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

(七)

「船」者,言由此渡〔水〕之物,「船中物」者,置於船中之物。「我欲取船中物」如是想,而以盜心或求第二者,或〔自〕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我欲取船」如是想,而以盜心……往者突吉羅,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解繩者突吉羅,解繩而觸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往上或下或橫移動毛端程度亦犯波羅夷。

(八)

「乘物」者,言轎、車、貨車、戰車。「車乘中物」者,置於車上之物。「我欲取車乘中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我欲取車」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

(九)

「擔物」者,置於頭上、或肩擔、或繫於腰及手持等物。置於頭上之物,若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若令下放於肩者波羅夷。擔於肩之物,若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令下至於腰者波羅夷。繫腰之物,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手取之者波羅夷。手持之物,以盜心置地者波羅夷,以盜心從地取者波羅夷。

(一〇)

「園」者,言花園、果樹園。「園中物」者,以四種狀態存在於園中之物,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園中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於此生長之根、樹皮、葉、花、或果物,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量,以盜心觸……波羅夷。

對〔他人之〕園,〔以佔有心〕負責任者突吉羅,令所有者起〔應取回乎?不取回乎?〕疑念者偷蘭遮,所有者如是想:「此當非我物。」而捨棄責任者波羅夷。若以訴訟而勝所有者波羅夷,訴訟敗者偷蘭遮。

(一一)

「寺中物」者,以四種狀態存在於寺中之物,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寺中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以佔有心〕負責……敗者偷蘭遮。

(一二)

「田」者,言生七穀或七菜七穀(pubbaṇṇa)者,言米等七種穀物;七菜(aparaṇṇa)者,言豆、甘蔗等七種菜。之處。「田中物」者,以四種狀態存在於田中之物,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田中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於此生之七穀或七菜,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之量,以盜心觸之者……波羅夷。〔以佔有心〕負責田者……敗者偷蘭遮。移動〔他人田地之〕標樁、繩、籬、畔者突吉羅,移之未完者ekaṁ payoge anāgate…,註謂:若田有二標樁以為界,想移動此而佔取田地,移動一標樁是偷蘭遮,移動二標樁是波羅夷。若有三標樁時,移動一標樁是突吉羅,二標樁是偷蘭遮,三標樁是波羅夷。關於繩亦如是,移一端偷蘭遮,移兩端波羅夷。偷蘭遮,移之已完者波羅夷。

(一三)

「宅地者」,言園地、寺地。「宅地物」者,以四種狀態存在於宅地之物,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宅地之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以佔有心〕負責宅地者……敗者偷蘭遮。移動標樁、繩、籬、牆者突吉羅,移之未完者偷蘭遮,移之已完者波羅夷。

(一四)

「村落物」者,以四種狀態置於村落之物,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村落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

(一五)

「阿蘭若物」者,若眾人所有者為阿蘭若。「阿蘭若物」者,以四種狀態置於阿蘭若中者,即地中物、地上物、空中物、上處物。「我欲取阿蘭若物」如是想,而……往者突吉羅,觸之……波羅夷。生於此之木、蔓、草,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量,以盜心觸之者……波羅夷。

(一六)

「水」者,謂入於瓶,或水槽,或池中之水。以盜心觸之……波羅夷。裝入己之瓶,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水,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裝入己之瓶而取去者波羅夷。斷〔池〕畔者突吉羅,斷〔池〕畔而放出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水者波羅夷,放出值一摩沙迦以上五摩沙迦以下之水者偷蘭遮,放出值一摩沙迦或一摩沙迦以下之水者突吉羅。

(一七)

「楊枝」者,言已切或未切者,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量,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移離本處者波羅夷。

(一八)

「樹」者,言眾人所有及受用之木。以盜心伐之,每一擊突吉羅,〔最後〕一擊未完者偷蘭遮,伐擊完者波羅夷。

(一九)

「持去」者,言他人持去之物。以盜心觸之……波羅夷。「我欲與持去者共取物」[8]如是想,而〔共同〕移第一步者偷蘭遮,移第二步者波羅夷。「我欲取掉落之物」如是想,而令掉落者突吉羅,掉落物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者,以盜心觸之……波羅夷。

(二〇)

「受寄」者,被寄託之物。〔所有者〕言:「還我物。」時,若言:「我無受寄。」者突吉羅,使所有者起疑念者偷蘭遮,所有者如是想:「不與我。」而放棄〔所有〕物者波羅夷。訴訟而勝所有者波羅夷,敗訴者偷蘭遮。

(二一)

「稅處」者,言在山之穿洞處、或渡河碼頭、或村之入口,由國王立〔告示〕「入此處者應付稅」之處。入稅處已,應支付與王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物,以盜心觸之者突吉羅,動之者偷蘭遮。〔欲脫離〕而過稅處第一步者偷蘭遮,過第二步者波羅夷。立於稅處內投〔稅物〕於稅處外者波羅夷,稅之隱匿者突吉羅。

(二二)

「有情」者,言人有情。以盜心觸之……波羅夷。「我欲以步誘導之」如是想,而移第一腳者偷蘭遮,移第二腳者波羅夷。

(二三)

「無足」者,蛇、魚也。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之物,以盜心觸之……波羅夷。

(二四)

「二足」者,人類、鳥類之謂。以盜心觸之……波羅夷。「我欲以步誘導之」如是想,而移第一腳者偷蘭遮,移第二腳者波羅夷。

(二五)

「四足」者,象、馬、駱駝、牛、驢馬、家畜之謂。以盜心觸之者……波羅夷。「我欲以步誘導之」如是想,而移第一腳者偷蘭遮,移第二腳乃至第三腳者偷蘭遮,移第四腳者波羅夷。

(二六)

「多足」者,蝎、百足、毛蟲之謂。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者,以盜心觸之……波羅夷。「我欲以步誘導之」如是想,每移步,步步偷蘭遮,移步畢者波羅夷。

(二七)

「偵察」者,偵察貨物,而告以「去奪取某物!」者突吉羅。彼取其物,兩者俱犯波羅夷。

(二八)

「看守」者,監視〔欲〕盜物之人,〔其所盜物中〕值五摩沙迦或五摩沙迦以上者,以盜心觸之……波羅夷。

(二九)

「共謀偷」者,眾多比丘共謀以取一比丘之物,俱犯波羅夷。

(三〇)

「指定」者,作午前或午後,或晝或夜之指定約束,而言:「依此約束取來彼物。」者突吉羅。依其指定而取彼物,兩者俱波羅夷。其指定之前或後,取其物來者,其指定者不犯也,取來者波羅夷。

(三一)

「現相」者,謂作相示,言:「我覆眼、舉眉或仰頭,依此相示而取彼物。」者突吉羅。依其相示取去其物,兩者俱波羅夷。於其示相之前或後,取去其物者,示相者不犯也,取物者波羅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