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一、略说本体方便智慧之差别:

分三:一、宣说顺解脱分资粮道;二、宣说顺抉择分加行道;三、宣说随正等菩提分不退转众。

分三:一、宣说顺解脱分资粮道;二、宣说顺抉择分加行道;三、宣说随正等菩提分不退转众。

癸一(宣说顺解脱分资粮道资粮道:这是讲正等加行中的第六法——大乘顺解脱分。)分三:一、略说本体方便智慧之差别;二、广说彼分类之差别;三、以引申义根基之差别归纳宣说。

子一、略说本体方便智慧之差别:

无相善施等, 正行而善巧,

一切相品中, 谓顺解脱分。

道的本体即是随解脱分的现观殊胜方便智慧。对于从以无相作为差别之智慧与以布施等作为差别之方便的角度所说的般若所有相真实修行的法相善巧的殊胜方便智慧,在此圆满一切相现观(即正等加行)品中被承许为顺解脱分。

子二、广说彼分类之差别:

缘佛等净信, 精进行施等,

意乐圆满念, 无分别等持,

知一切诸法, 智慧共为五。

方便的差别有三种:缘所依佛陀等三宝的清净信心;行为上精进行持布施等六度的行境;本体意乐圆满忆念般若的行相。智慧的差别有两种:寂止无分别虚空藏等等持、胜观了知基道一切法所有相为无相的智慧。以上是殊胜方便智慧的自性清净法之本体的根共有五种。然而并不是以所缘四谛作为差别,所以并不是现观加行的根,对于诸如此类的情况,需要辨别开来。

子三、以引申义根基之差别归纳宣说:

利易证菩提, 许钝根难证。

这样的菩萨资粮道根据根基利钝的次第,承许利根者迅速证悟而容易获得究竟果位圆满菩提;钝根者证悟迟缓而难以获得。如此直接宣说的意义即是利钝根菩萨的差别,但是狮子贤论师结合它的间接影射而宣讲。

癸二(宣说顺抉择分加行道加行道:这是讲正等加行中的第七法——大乘顺抉择分。)分二:一、本体;二、分类。

子一、本体:

顺抉择分的本体即是顺抉择分之智慧的殊胜二利。

子二(分类)分四:一、暖位;二、顶位;三、忍位;四、胜法位。

丑一、暖位:

此暖等所缘, 赞一切有情,

缘彼心平等, 说有十种相。

加行道暖位的所缘差别,经中赞说是一切有情。因此,缘于所缘境这些有情,行相的差别,在下品暖位,有两种行相:1、无有贪嗔的平等舍心。2、成办现在的利益的慈心。

中品暖位,有三种行相:3、希望具足未来安乐的饶益心。4、欢喜他乐而无嗔恚之心。5、悲悯有情而无损恼之心。

上品暖位,有五种行相,6、对于年长于己的有情视为父母之心。7、与自己同龄者,视为兄弟姐妹之心。8、对于比自己年幼者,作为子女之心。9、作为饶益的亲人及情意稳固的朋友之心。10、作为同一父系与母系的亲友之心。

经中说如此加行道暖位共有以上十种行相。

丑二、顶位:

自灭除诸恶, 安住布施等,

亦令他住彼, 赞同法为顶。

加行道顶位缘于所缘境有情的行相差别,下品顶位的行相,自己灭除罪恶,在他众面前身体令行,口中赞说,心里也随同而行。中品顶位的行相,自己安住布施等以后,在他众面前,身体令他行持,口中赞叹,心中随同而行。上品顶位的行相,自己安住甚深空性缘起的意义中,在他人面前,身体令行,口中赞叹,心中随同而行。(这以上就是加行道顶位的行相。)

丑三、忍位:

如是当知忍, 自他住圣谛自他住圣谛:本来藏文中是“自他知圣谛”,但按照注释中所说,住圣谛包括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行道谛、现前灭谛,从意义上能解释。。

我们应当了知,与顶位一样,忍位也是缘所缘境有情以后,行相是,依于安置者自己与所安置者他众的行相。到底是怎样的呢?下品忍位的行相,自己现行安住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行道谛、)现前灭谛的四圣谛中,身体令他众也安住圣谛,口中赞叹,心里随同而行;中品顶位的行相,自己虽然知晓成就预流果等果位的方法,但不现行,从而身体令其他种姓者也如此行持,口中赞叹,心里随同而行。上品忍位的行相,自己安住生起大乘见道之理中而令他众也如此,口中赞叹,心里随同而行。

丑四、胜法位:

如是第一法, 成熟有情等。

胜法位也与忍位一样,缘于所缘境有情行相的差别,下品胜法位的行相,自己欲求成熟有情、修行刹土,身体令他众也如此行持,口中赞叹,心中随同而行;中品胜法位的行相,自己生起菩萨的现观智慧,身体令他众也如此,口中赞叹,心里随同而行;上品胜法位的行相,自己安住生起遍智、断除染污法结生的方便中,身体令他众如此而行,口中赞叹、心里随同而行。我们要明确这些道理。

癸三(宣说随正等菩提分不退转众不退转众:这是讲正等加行中的第八法——有学不还。)分二:一、略说差别基;二、广说各自差别相法。

子一(略说差别基)分二:一、本体;二、分类。

丑一、本体:

成为随圆满菩提分的殊胜入定后得。

丑二、分类:

从顺抉择分, 见修诸道中,

所住诸菩萨, 是此不退众。

我们要了知,顺抉择分加行道、见道与修道这一切道中所住的诸位菩萨就是此处的不退转僧众。

子二(广说各自差别相法)分三:一、宣说加行道不退转之相法;二、宣说见道不退转之相法;三、宣说修道不退转之相法。

丑一(宣说加行道不退转之相法)分三:一、略说自性;二、广说相之分类;三、摄义。

寅一、略说自性:

由说于色等, 转等二十相,

即住抉择分, 所有不退相。

能立相的差别:凭借入定的殊胜证悟相而在后得时,经中宣说了对于色法等遣除实执等二十相,要知道这就是欲知有法——安住于抉择分的所有菩萨,成立为不退转僧众——所立法的法相。到底是怎样的方式呢?就像“佛陀是量士夫,因为无误宣说四谛之义的缘故”这种果因一样,此处,菩萨是不退转补特伽罗,因为是对色等遣除实执的菩萨。依靠这种果因可以知晓是证成不退转的果因。所谓不退中的“不”,不要误解为否定词,因为是菩萨的名称,就像用所作的因来建立无常时,所谓无常中的“无”并不是否定词一样。有些由后得身语相来推测入定证悟,是果因,运用入定的证悟作为因,证明圆满菩提,为自性因,凭借它的力量证明不退转,即是所破不可得因,也有人将运用这三种推理最终建立不退转的究竟因说为所破因的。

寅二、广说相之分类:

所有二十种相分为四类。

第一类共有十一相:

由于色等转, 尽疑惑无暇,

自安住善法, 亦令他安住,

于他行施等, 深义无犹豫,

身等修慈行, 不共五盖住。

五盖:也就是五种障碍,即掉悔盖、嗔恚盖、昏睡盖、贪欲盖和疑法盖。另有说为:贪欲盖、昏沉盖、睡眠盖、掉悔盖和疑法盖。

摧伏诸随眠, 具正念正知,

衣等恒洁净。

1、由于法的本体不存在而对色等遣除想。

2、由于获得解信而对道尽除疑惑。

3、由于成就宏愿而灭尽八无暇。

4、以悲心驱使让自他奉行善法。

5、由于修自他交换而对他众发放布施等。

6、由于证悟实相而对甚深意义无有犹豫不决的心理。

7、由于饶益他众而具备仁慈的身语意。

8、由于行为清净而断除五种障碍。

9、由于修行对治而精进摧伏一切随眠。

10、由于一心不乱而具足正念正知。

11、由于行为清净而使衣物等恒时洁净。

第二类共有六相:

身不生诸虫, 心无曲杜多,

及无悭吝等, 成就法性行,

利他求地狱。

12、由于善根超胜世间而使身体不生一切虫类。

13、由于善根清净而对众生无有谄曲心。

14、由于无视利养而真实受持头陀行。

15、由于修行布施等波罗蜜多而无有悭吝等违品。

16、由于真实摄集善法,所以相应法性而行。

17、由于将众生执为我所而为利他甘愿寻求地狱。

第三类共有两相:

非他能牵引, 魔开显似道,

了知彼是魔。

18、由于对自己的现观坚信不移而不会被他众牵引。

19、由于善巧修行佛果的方便而对开显相似道的魔,了知他是魔。

第四类有一相:

诸佛欢喜行。

20、三轮清净的行为是诸佛欢喜的行为。

寅三、摄义:

由此二十相, 诸住暖顶忍,

世第一法众, 不退大菩提。

由如此通过四类而宣说的能立二十种相,能证明欲知有法——所有住于加行道暖位、顶位、忍位、胜法位的菩萨,不退转圆满菩提(所立法)。

丑二(宣说见道不退转之相法)分三:一、略说自性;二、广说相之分类;三、摄义。

寅一、略说自性:

见道中忍智, 十六刹那心,

当知此即是, 菩萨不退相。

在见道中,忍与智的刹那作为差别的后得十六相(能立),我们应当了知,这就是证明欲知有法——住于见道位的所有菩萨是不退转僧众(所立法)的相。

寅二、广说相之分类:

所有见道十六相,分四部类。

第一类共有四相:

遣除色等想, 心坚退小乘,

永尽静虑等, 所有诸支分。

1、由入定的行相,现见苦谛之法性的四种智慧差异,以后得作为果因,由于法的法相不存在而遣除对色等法之想。

2、依靠佛陀的加持使无上菩提心坚固。

3、由于了悟到大乘的殊胜性而退出小乘。

4、由于完全辨别法而永尽生起静虑等的所有支分。

第二类共有四相:

身心轻利性, 巧便行诸欲,

常修梵净行, 善清净正命。

5、由入定中现见集谛的四种智慧差异,在后得时,由于远离不善业而使身心堪能,轻利。

6、由于善巧调心的方便而通晓享受欲妙的方法。

7、由于见到贪欲的过患而恒常修持梵净行。

8、以智士的品质而使正命得来维生的资具清净。

第三类共有四相:

蕴等诸留难, 资粮及根等,

战事…

9、因为入定中现见灭谛的四种智慧差异,而在后得时,由于空性本体而首先不以加行耽著蕴界处之法,平时不以随加行而耽著。

10、由于不分别一切违品,因此由盗贼之语宣说的隐义,表明不以加行及随加行而耽著障碍见道的一切违缘法。

11、由于了知分别清净法的过失,因此由军事之语宣说的隐义,表明不以加行及随加行而耽著作为菩提之因资粮的助伴。

12、由于不耽著所取能取,而不以加行及随行而耽著城区之语等所宣说的根境等。

经的直接宣说,以盗贼之语、军事之语、战事之语宣说的隐义,依次是指不说所断违缘之耽著语、不说对治资粮之耽著语、不说断治战争之耽著语的所表义。同样,不以加行及随加行而宣说城区、城市、都市、王臣之语,所诠义依次是,借助根、根所依、根境及我和我所耽著之语,不以加行及随行而说耽著境、根、识的话语,经中宣说了语言果因的特点。

第四类共有四相:

…悭吝等, 加行及随行,

破彼所依处, 不得尘许法,

安住三地中, 于自地决定,

为法舍身命。

以入定中现见道谛的四种智慧差异,后得时,

13、通达布施等的特点而对悭吝等所断法无有加行及随行(的各个所依处)。

14、证悟具三解脱门的本体对治法了不可得。

15、对于三智本体的自地获得诚信、生起定解,(进而安住于基道果的)三地中。

16、决定究竟为一乘,而为了遍智等法义,舍弃性命。

如此入定之相的果——后得的十六种殊胜功德,是将果取为因名,因为要以十六忍智的差别来宣说。

寅三、摄义:

此十六刹那, 是住见道位,

智者不退相。

如此十六刹那(能立因),是证明住于见道位的智者菩萨(欲知有法),不退转的相(所立法)。

丑三(宣说修道不退转之相法)分二:一、总说不退之特点;二、别说殊胜净地之加行。

寅一(总说不退之特点)分三:一、略说自性;三、广说安立;三、相法之摄义。

卯一、略说自性:

修道谓甚深, 甚深空性等,

甚深离增益, 及损减边际。

住于修道位的所有菩萨(欲知有法),因为证悟远离增损的八种甚深实相,也就是说,依靠证悟境之实相甚深空性等甚深自性,使有境修道入定智慧而远离有之增益及无之损减边际的差异,在后得时足能远离增损而为他众讲解甚深实相,这就是证成不退转众(所立法)的相。

卯二(广说安立)分三:一、由释词而认清修道之本体;二、广说彼行相之详细分类;三、宣说离增损相说法之遣诤。

辰一、由释词而认清修道之本体:

于顺抉择分, 见道修道中,

有数思称量, 及观察修道。

差别基——修道的本体:包括顺抉择分加行道、前所未见的法性得以现见的见道,对已见之义加以修行的修道三种。依次序,数数思量等持之因是加行道,正行见道中现量衡量本义,在随后所得的修道中真正证悟已见之义,这以上就是从释词的角度略说修道之本体。

辰二、广说彼行相之详细分类:

此常相续故, 诸下中上品,

由下下等别, 许为九种相。

这样的修道是再再连续不断修持已见之义的道,因此以所断俱生分别上上品等九种差别,对治修道的智慧根本的分类也有下、中、上品,由所断分支的分类下下等三种类别,对治也有下下品二地到上上品十地之间的九种相,这是能仁佛陀在经中承许的。

辰三(宣说离增损相说法之遣诤)分二:一、遣除于资粮之详细分类之诤;二、遣除于道断治之详细分类之诤。

巳一(遣除于资粮之详细分类之诤)分二:一、遣除于胜义中“有”增益之诤;二、遣除于世俗中“无”损减之诤。

午一、遣除于胜义中“有”增益之诤:

经说无数等, 非胜义可尔。

对方辩论道:作为因的修道九种行相数量应成不定,因为经中说其果福德无量无数不可限定的缘故。

答辩:这样的所有详细分类,并不是在胜义中经得起分析而成立,因此“宗法不成立”的答复是远离增益的善巧讲解。

午二、遣除于世俗中“无”损减之诤:

佛许是世俗, 大悲等流果。

对方又辩论道:果福德无量无数、不可限定在名言中也应成无有,因为它的因(修道)数量决定为九的缘故。

答辩:在世俗中,由作为因的修道之本体无缘的大悲与证悟法性的智慧也就是殊胜的方便智慧之因得出它的等流果福德就是无量无数、不可限定,这是具有了知极其隐蔽分所量——业与业果之力的能仁佛陀念及并洞悉而在了义经中承许的,所以“你们如此辩论不存在同品遍”的回答是远离损减的善巧讲解。

巳二(遣除于道断治之详细分类之诤)分二:一、遣除证悟胜义之法断得不合理之诤;二、遣除以世俗刹那法不得遍智之诤。

午一(遣除证悟胜义之法断得不合理之诤)分二:一、辩论;二、答辩。

未一、辩论:

不可说性中, 不可有增减,

则所说修道, 何断复何得?

对方辩论道:一般来说,在不可说为四边之任何一种有实法的胜义自性中,不可能有增减的安立,为此依靠所说的“具此自性的修行”之道如何能断除所断违缘,又如何获得对治清净法。如果运用具二支的论式来说,即不可言说的任何法,不可能有所断、对治、减少、增加,这一点决定(遍),犹如虚空中的青莲花一样,大乘的此修道也在胜义中不可言说。如此对方依靠胜义而不可能有断、得,进行损减的辩论。

未二、答辩:

如所说菩提, 此办所欲事,

菩提真如相, 此亦彼为相。

如同你们有实宗自己共称的尽智和无生智的菩提一样,大乘的此修道虽然是胜义的自性,但在名言中,完全能够成办断治、减增等所欲求之事,菩提也具备真如空性的法相,修道也具备真如的法相,因此经中承许断治减增的差别极富合理性。所以,“你们辩方的观点不遍”的答复,是脱离无之损减的善巧讲解。

午二、遣除以世俗刹那法不得遍智之辩争:

初心证菩提, 非理亦非后,

由灯喻道理, 显八深法性。

对方辩论道:世俗的法是刹那的自性,前刹那在后刹那时不存在,后刹那在前刹那不存在,也不存在前后刹那共聚的情况,因此以世俗本体的修道,最初发心的前刹那证得菩提也是非理的,再者无有前前而仅以后刹那证得菩提也是不合理的,“亦”字是说这些前后刹那共聚也不存在,证得菩提也同样非理。对方进行这样的损减辩论。

答辩:比如,世俗本体的灯火第一刹那生起,既不是有油的灯芯完全烧尽,也不是以没有所有前刹那的最后刹那完全烧尽,这些刹那也不可能是于现在共聚,然而只是一种缘起。有油的灯芯圆满烧尽之比喻的道理就能说明虽是世俗刹那法但获证菩提也是合情合理的。因此说“你们的观点不遍”的回答是脱离无之损减的善巧讲解。依靠这样的方式在后得精通讲解远离增损的八种甚深法性,这就是修道不退转的八种相。

卯三、相法之摄义:

生灭与真如, 所知及能知,

正行并无二, 巧便皆甚深。

相的本体,基智之理的差别:

1、世俗显现的一切法虽然在胜义中是无生,但在名言中显现产生并不矛盾,生远离增损而甚深。

2、同样,虽然在胜义中无灭但在名言中显现为灭并不矛盾,即是灭甚深。

3、尽管以了知其胜义实相的智慧证悟真如,然而以方便不现行,即是真如甚深。

道智之理的差别:

4、布施等所知的道虽然在胜义中无有,但在名言中显现为所知,即是所知甚深。

5、道无生之理虽然在胜义中无所见,但在名言中见而不灭,即是能知甚深。

6、道的一切行为虽然在胜义中无所行,但在名言中行持,即是行为甚深。

遍智之理的差别:

7、所成无二本智虽然在胜义中无所成,但在名言中不舍成就相,即是无二甚深。

8、资粮究竟的果位既不住有边也不住寂边,即是善巧方便甚深。

如此依靠入定中证悟二谛无违一味甚深实相现空等性远离一切增损之边的力量,在后得通过讲辩著现空无违的甚深实相等而善巧如实讲解的这些相(因),即能证明住于修道位的诸菩萨(欲知有法)为不退转圣众(所立)。

如果有人问:上述的这些相,诸如证明加行道暖不退转是要具足二十种相,还是其中每一种都能证明?

其中每一种都能证明。

如果对方又问:那么,对于“声闻圣者(有法),应成不退转众(所立),因为灭尽无暇之故(因)”的观点,能用“承许”答复吗?

这是没有了达要点,就像说“所知(有法),应成在那边有宝珠(所立),因为具有光芒之故(因)”一样,虽然无法用“承许”予以答复,但以宝珠为差别的光作为因时,也就成了“承许”答复的真因。菩萨作为有法,依靠他所特有的因,是证明不退转的真因。虽然运用入定的相可以推测获得菩提的自性因之类的情况也是有的,但要知道这里运用的因——所有加行主要是证明利他不退转的果因。

寅二(别说殊胜净地之加行)分三:一、能依法身之因——有寂平等加行;二、所依报身之因——清净刹土加行;三、事业化身之因——善巧方便加行。

卯一(能依法身之因——有寂平等加行也就是正等加行中的第九法——生死涅槃平等加行)分二:一、真实宣说;二、遣诤。

辰一、真实宣说:

诸法同梦故, 不分别有静。

以本体无分别自在圆满之资粮而修行法身,如颂云:“法身若摄略,由慧资所生。”就最主要方面而言,从本体无分别已经获得自在的角度,成就果位法身等性的因,甚深无分别本智的差别,就是有寂等性加行,也就是由于证悟轮涅取舍等的一切法无而显现空相如梦的缘故,不分别有寂为他体而成为证悟轮涅等性的殊胜智慧资粮。

辰二、遣诤:

无业等问难, 如经已尽答。

对方辩论道:舍利子对须菩提说:白天醒觉阶段应成无有圆满业道,因为与梦境相同之故。反之,梦境中也应成具备圆满业道,因为与白天相同之故。

答辩:这一点不遍的,因为对境虽然没有差别,但对于没有证悟此理的补特伽罗来说,有大小耽著的差别。

对方辩论:这样的差别应成不合理,因为梦醒两种状态中都远离业和心的缘故,原因是经中如此宣说的。

答辩:经的密意是说在胜义中,如果运用推理,那么依此也能说明“在名言中远离业和心”不遍。如果运用“名言中即是如此之故”,则回答说“不成”。

对方又辩:如果这样说,那么舍利子对须菩提说:“倘若在梦中修行三解脱门,则增上般若吗?”证悟境相如梦的补特伽罗若在梦中修三解脱门,则应成增上般若,因为白天醒觉时修三解脱增上般若之故。这一点决定,因为二者在对境上无有差别,而某人已证悟了有境的耽著大小无有差别。须菩提说:“如果白天修行得以增上,则晚上修为何不增上?”这是就证悟此理的补特伽罗而作的回答。

再者,舍利子问:“倘若如此,则太过分,如此一来,梦中学修布施等六度资粮者,不是依此将圆满资粮吗?”须菩提意义的答复前面已经给予了。因为有某种必要而将此问题交给弥勒菩萨,于是说:“去请教弥勒菩萨,此弥勒菩萨是一来菩萨,应向他请问。”当向弥勒菩萨请问此问题时,弥勒以“你说什么?是用弥勒的名字来作答吗……”实际上因为有寂不成立,因此并不成为太过的答复在上文中须菩提完全宣说了,因为有殊胜必要而没有完整直接予以答复。

卯二、所依报身之因——清净刹土加行正等加行中的第十法:

如有情世间, 器世未清净,

修治令清净, 即严净佛土。

本体,依靠清净刹土获得自在的资粮而成就色身的差别,如云:“诸佛之色身,由福资所成。”通过本体清净刹土获得自在的途径而成就色身果位清净刹土的因——广大资粮的差别就是清净刹土之加行。也就是说,佛陀刹土,能依有情世界无有饥饿等不清净现象,所依器世界也没有不清净的土石荆棘等,修成自现清净刹土,能依有情都是具有五眼六通的不退转菩萨,所依器世界都是琉璃等自性刹土庄严清净的佛土成为殊胜清净的因资粮。

卯三(事业化身之因——善巧方便加行正等加行中的第十一法)分二:一、本体;二、分类。

辰一、本体:

善巧方便加行的本体是依靠善巧方便获得自在而成办二利。

辰二(分类)分二:一、摄义而宣说;二、广说分类。

巳一、摄义而宣说:

境及此加行。

总体而言,善巧方便加行包括所修对境的善巧方便之果——佛地任运自成二利的善巧方便与能修加行之善巧方便因——清净地的殊胜实修善巧方便两种。

巳二(广说分类)分二:一、所修对境之善巧方便;二、能修加行之善巧方便。

午一、所修对境之善巧方便:

超过诸魔怨, 无住如愿力。

自利法身的善巧方便:

1、所断之特点:由于已经断除二障及其习气而越过四魔怨敌。

2、所证之特点:由于已经证悟万法平等性而不住一切边。

3、他利色身的善巧方便依往昔的宿愿而具备任运自成趋入他利色身的力量。

午二(能修加行之善巧方便)分三:一、本体;二、断证特点;三、作用。

未一、本体:

及不共行相。

4、能修加行之善巧方便的本体:虽然依靠殊胜方便智慧了知真实际,但在非时不现行,这是不共的法相。

未二、断证特点:

无著无所得, 无相尽诸愿。

5、所断之特点:由于已经断除方便的违品——三轮执著而无有贪著。

6、所证之特点:由于证悟了真正实相四边无我,故而是本体无缘空性解脱。

7、由于证悟道无相,故为因无相解脱。

8、由于证悟果无愿,故为果无愿解脱。

未三、作用:

相状与无量, 十方便善巧。

9、暂时的作用:由自己的境界中现前道的证悟而善巧为他众讲解不退转的相状。

10、究竟的作用:由于因方便之加行圆满而现前了知一切境相的无量善巧方便。

共有十种善巧方便。

这样的等性加行等三种,一般来说是在三清净地具有。可见,正等加行的界限:从艰辛久证之加行在资粮道具有,直至清净加行在十地末际具有之间,依次归纳,也能了解它们所摄的三智界限。然而,由于三智范围广大包含三圣的一切现观,因此要在各品中区分开来而讲解。

总结偈:

入定金刚之喻定, 后得如幻之等持,

了知有现与无现, 深广正等加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