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支部.十集》二〇五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蛇行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蛇行法?謂殺生惡行,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業跡,如前淳陀修多羅廣說。彼當爾時,身蛇行,口蛇行,意蛇行。彼如是身、口、意蛇行已,於其二趣,向一一趣:若地獄,若畜生。蛇行眾生,謂蛇、鼠、猫、狸等腹行眾生,是名蛇行法。云何非蛇行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如前淳陀修多羅十善「善」,原本缺,依宋本補。業跡廣說,是名非蛇行法。身非蛇行,口非蛇行,意非蛇行,於其二趣,生一一趣:若天上,若人中,是名非蛇行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九;一三三八六(一〇四七)
《增支部.十集》二〇六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如是眾生身壞命終,必墮惡趣泥犁中。譬如圓珠擲著空中,落地流轉,不一處住。如是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墮地獄中無住處。云何為惡業?謂殺生乃至綺語,如上廣說,是名惡業。云何惡心?謂貪、恚心,如上廣說,是名惡心。云何惡見?謂邪顛倒,如上廣說,是名惡見。是名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生惡趣泥犁中。善業因,善心因,善見因,身壞命終,必生善趣天上。婆羅門!云何為善業?謂離殺生,不樂殺生,乃至不綺語,是名善業。云何善心?謂不貪、不恚,是名心善。云何為見善?謂正見不顛倒,乃至見不受後有,是名見善。是名業善因,心善因,見善因,身壞命終,得生天上。譬如四方摩尼珠,擲著空中,隨墮則安。如是彼三善因,所在受生,隨處則安」。佛說「說」下,原本有「如」字,依宋本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〇;一三三八七(一〇四八)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殺生人,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必得短壽。不與取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錢財多難。邪婬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妄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多被譏論。兩舌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親友乖離。惡口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常聞醜聲。綺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言無信用。貪欲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貪欲。瞋恚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瞋恚。邪見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愚癡。若離殺生,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必得長壽。不盜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錢財不喪。不邪婬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妻室修良。不妄語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被譏論。不兩舌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親友堅固。不惡口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常聞妙音。不綺語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言見信用。不貪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愛欲。不恚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瞋恚。正見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不增愚癡」。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一;一三三八八(一〇四九)
《增支部.十集》一七四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殺生有三種,謂從貪生故,從恚生故,從癡生;乃至邪見亦三種,從貪生,從恚生,從癡生。離殺生亦有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乃至離邪見亦三種:不貪生,不恚生,不癡生」。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二;一三三八九(一〇五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所謂有出法、出不出法。何等為出法、出不出法?謂不殺生出於殺生,乃至正見出於邪見」。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三;一三三九〇(一〇五一)
《增支部.十集》一六九、一七〇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生聞婆羅門,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所說此彼岸,云何此岸?云何彼岸」?佛告婆羅門:「殺生者謂此岸,不殺生者謂彼岸;邪見者謂此岸,正見者謂彼岸」。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少有修善人,能度於彼岸,一切眾生類,駈馳走此岸。
於此正法律,觀察法法相,此等度彼岸,摧伏死魔軍」。
爾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 一四——一六;一三三九一——一三三九三( )
(如生聞婆羅門所問),如是異比丘所問,尊者阿難所問,佛問諸比丘,三經亦如上說。
# 一七;一三三九四(一〇五二)
《增支部.十集》一九一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有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是名惡法。云何為真實法?謂離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八;一三三九五(一〇五三)
《增支部.四集》二〇七、二〇九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法,惡惡法;有真實法,真實真實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惡法。云何為惡惡法?謂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起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惡惡法。云何為真實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云何為真實真實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真實真實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一九;一三三九六(一〇五四)
《增支部.十集》一九二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諸比丘」——八字,原本缺,依宋本補。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男子,善男子,諦聽,善思,今當為汝說。云何為不善男子?謂殺生者,乃至邪見者,是名不善男子。云何善男子?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善男子」。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〇;一三三九七(一〇五五)
《增支部.四集》二〇四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不善男子,不善男子不善男子;有善男子,善男子善男子。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不善男子?謂殺生乃至邪見者,是名不善男子。云何為不善男子不善男子?謂手自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行邪見,教人令行邪見,是名不善男子不善男子。云何為善男子?謂不殺生乃至正見者,是名善男子。云何為善男子善男子?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善男子善男子」。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一;一三三九八(一〇五六)
《增支部.十集》二一〇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成就十法者,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入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十?謂殺生乃至邪見。若成就十法,譬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十?謂不殺生乃至正見」。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二;一三三九九(一〇五七)
《增支部.十集》二一一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成就二十法者,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二十?謂自手殺生,教人令殺;乃至自行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是名二十法成就,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有」,原本缺,依宋本補。二十法成就,譬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二十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是名二十法成就,如鐵鉾仰鑽虛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三;一三四〇〇(一〇五八)
《增支部.十集》二一二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三十法成就者,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三十法?謂自手殺生,教人令殺,讚歎殺生;乃至自行邪見,復以邪見教人令行,常復讚歎行邪見者。是名三十法,如鐵鉾鑽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三十法成就者,如鐵鉾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三十法?謂自不殺生,教人不殺,常復讚歎不殺功德;乃至自行正見,復以正見教人令行,常復讚歎正見功德。是名三十法成就,如鐵鉾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四;一三四〇一(一〇五九)
《增支部.十集》二一三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何等為四十法?謂手自殺生,教人令殺,讚歎殺生,見人殺生心隨歡喜;乃至自行邪見,教人令行,讚歎邪見,見行邪見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槍投水,身壞命終,下生惡趣泥犁中。有四十法成就,如鐵槍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何等為四十?謂不殺生,教人不殺,口常讚歎不殺功德,見不殺者心隨歡喜;乃至自行正見,教人令行,亦常讚歎正見功德,見人行者心隨歡喜。是名四十法成就,如鐵槍鑽空,身壞命終,上生天上」。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五;一三四〇二(一〇六〇)
《增支部.十集》一九一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法,有正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法?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法。何等正法?謂不殺生乃至正見,是名正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六;一三四〇三(一〇六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非律,有正律。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何等為非律?謂殺生乃至邪見,是名非律。何等為正律?謂不殺乃至正見,是名正律」。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七——三五;一三四〇四——一三四一二( )
如非律、正律、如是非聖及聖《增支部.十集》一七九經。,不善及善《增支部.十集》一八〇經。,非親近、親近,非善哉、善哉,黑法、白法《增支部.十集》一九〇經。,非義、正義《增支部.十集》一八一經。,卑法、勝法,有罪法、無罪法《增支部.十集》一八四經。,棄法、不棄法,一一經如上說《雜阿含經》卷三七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