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而得見法」?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何等為二?眼、色為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為人。於斯等法,作人想,眾生,那羅,摩㝹闍,摩那婆,士夫「夫」,原本作「其」,今改。,福伽羅,耆婆,禪頭。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為想,是則為誌,是則言說。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為、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復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若復彼苦無餘斷:吐、盡、離欲、滅、息、沒,餘苦更不相續、不出、(不)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捨一切有餘,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為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為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若有於此諸法,心隨入住,解脫不退轉,於彼所起繫著無有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為見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 二三一;四〇九(三〇七)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思惟已,從禪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見,名為見法?今問世尊,唯願解說」!佛告比丘:「諦聽,善思,當為汝說。有二法,眼、色緣,生眼識,如上廣說」。尊者如所說偈:
「眼、色二種緣, 生於心、心法,
識、觸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羅,
亦非摩㝹闍, 亦非摩那婆。
是則為生滅, 苦陰變易法,
於斯等作想, 施設於眾生,
那羅、摩㝹闍, 及與摩那婆,
亦餘眾多想, 皆因苦陰生。
諸業、愛、無明, 因積他世陰。
餘沙門異道, 異說二法者,
彼但有言說, 聞已增疑惑。
「疑」,原本作「癡」,今改。
貪愛息無餘, 無明沒永滅,
愛盡眾苦息, 無上佛眼說」。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見」:復次,有二法見:一、有為法見,二、無為法見。有為法見者,謂如有一,於諦依處及諦自性,皆如實知。云何名為諦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云何為諦?謂世俗諦及勝義諦。云何世俗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諦。云何勝義諦?謂即於彼諦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若於如是世俗、勝義、諦所依處,其世俗諦,如實了知是世俗諦;其勝義諦,如實了知是勝義諦,如是名為有為法見。若有成就有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云何名為無為法見?謂即於彼諦所依處,已得二種諦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於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為無為法見。若有成就無為法見苾芻,齊此言說滿足。又此法見,當知三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諦迹;三者、無學諸漏永盡。
# 二三二;四一〇(三〇八)
《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一三六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諸天世人,於色染著、愛樂住,彼色若無常、變易、滅盡,彼諸天人則生大苦。於聲……。香……。味……。觸……。(於)法染著、愛樂住,彼法變易、無常、滅盡,彼諸天人得大苦住。如來於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實知已,於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色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於聲、香、味、觸、法,集、滅、味、患、離如實知,如實知已,不復染著、愛樂住;彼……法「法」,原本誤作「色」,今改。變易、無常、滅盡,則生樂住。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此「受」上,原本有「三」字,依宋本刪。受集,此受滅,此受味「此受味」,原本缺,依明本補。,此受患,此受離,如實知,於彼色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耳……。鼻……。舌……。身……。意、法緣,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緣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知,如實知已,彼法因緣生阨礙,阨礙盡已,名無上安隱涅槃」。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於色、聲、香、味、 觸、法六境界,
一向生喜悅, 愛染、深樂著。
諸天及世人, 唯以此為樂,
變易、滅盡時, 彼則生大苦。
惟有諸賢聖, 見其滅為樂;
世間之所樂, 觀察悉為怨。
賢聖見苦者, 世間以為樂;
世間之所苦, 於聖則為樂。
甚深難解法, 世間疑惑生,
大闇所昏沒, 盲冥無所見,
唯有智慧者, 發朦開大明。
如是甚深句, 非聖孰能知!
不還受身者, 深達諦明了」。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苦」:復次,若有希求人、天盛事,自發誓願行梵行者,當知彼為稱讚人、天二種過患。何等為二?一者、煩惱所生眾苦,二者、無常所生眾苦。云何煩惱所生眾苦?謂於人、天住境界愛,依現在世故;住境界樂,依過去世故;住境界欣,於現在世,依過去境生愛樂故;住境界喜,於未來世,依現在境生愛樂故。若於如是三世境中住染污者,當知彼為稱讚所欲有匱乏苦,及生老等所有眾苦,是名生起煩惱所作眾苦過患。云何無常所作眾苦?謂順樂處,有背失故起變壞苦;隨順苦處,現在前故起厭離苦;一切自體,於終沒時皆滅壞故,有滅故苦,當知是名三種無常所作眾苦。此中如來超過如是二種過患,住一向樂。即於此樂,應如實知由此故樂,復應如實知樂方便。云何為樂?謂一切境相應永盡,無上安隱,即有餘依般涅槃界。云何方便?謂如前說,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若諸聲聞,棄捨大師所證超過人天妙樂,希求下劣人天樂者,當知彼於諸智者所,多受毀辱,亦自欺誑。
# 二三三;四一一(三〇九)
《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六三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有第二住,有一一住,彼云何第二住?云何一一住」?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佛告鹿紐:「若眼識色,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彼比丘見已,喜樂、讚歎、繫著住;愛樂、讚歎、繫著住已,心轉歡喜,歡喜已深樂,深樂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第二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有如是像類比丘,正使空閑獨處,猶名第二住。所以者何?愛喜不斷、不滅「滅」,疑「知」。故;愛欲不斷、不知者,諸佛如來說第二住。若有比丘,於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色,彼比丘見已,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不喜樂、不讚歎、不繫著住已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深樂、貪愛、阨礙者,是名為一一住。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如是像類比丘,正使處於高樓重閣,猶是一一住者。所以者何?貪愛已盡、已知故;貪愛已盡、已知者,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 二三四;四一二(三一〇)
《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六四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爾時,尊者鹿紐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鹿紐:「善哉!善哉!鹿紐!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佛告鹿紐:「若眼見可愛、(可)樂、可意、可念、長養於欲之色,見已欣悅「欣悅」,原誤作「彼說」,今改。、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則歡喜集,歡喜集已則苦集。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鹿紐!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於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集,不歡喜集故則苦滅。耳、鼻、舌、身、意、法,亦如是說」。爾時,尊者鹿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鹿紐聞佛說法教誡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得阿羅漢,心善解脫。
復次,嗢拕南曰:
一住、遠、涅槃, 略說內所證,
辯一切智、相, 捨所學、業等,
空、隨行、恒住, 師弟二圓滿。
「一住」:由二因緣,當知名為有第二住:謂有愛故;為欲生起第二自體,受習「受習」,疑是「愛集」。其因,此自體滅,第二自體次生起故。云何有愛?謂諸可愛所緣境界,將得、現前,最初生起,染污欣悅,名有憙樂;從此已後,乃至未得,於彼多住作意思惟,設復已得而未受用,於其中間,即由憙樂增上力故,住染欣悅,名有歡喜;於受用時多生貪愛,名有染著,故名有愛。又於未來起希求故,及於已得生領納故,名有憙樂;於過去世隨憶念故,名有歡喜;於已獲得正受用時生貪愛故,名有染著;如是名為第二差別。云何生起第二自體?謂憙樂等為集因故,於當來世生、老為根眾苦生起。與此相違,當知是名無第二住。
# 二三五;四一三(三一一)
《中部》(一四五)《教富樓那經》。《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八八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富樓那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住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自知不受後有」。佛告富樓那:「善哉!善哉!能問如來如是之義。諦聽,善思,當為汝說。若有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欣悅、讚歎、繫著,欣悅、讚歎、繫著已歡喜,歡喜已樂著,樂著已貪愛,貪愛已阨礙。歡喜、樂著、貪愛、阨礙故,去涅槃遠。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富樓那!若比丘眼見可愛、(可)樂、可念、可意、長養欲之色,見已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不欣悅、不讚歎、不繫著故不歡喜,不歡喜故不深樂,不深樂故不貪愛,不貪愛故不阨礙。不歡喜、不深樂、不貪愛、不阨礙故,漸近涅槃。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
佛告富樓那:「我已略說法教,汝欲何所住」?富樓那白佛言:「世尊!我已蒙世尊略說教誡,我欲於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佛告富樓那:「西方輸盧那人,兇惡、輕躁、弊暴、好罵。富樓那!汝若聞彼兇惡、輕躁、弊暴、好罵、毀辱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彼西方輸盧那國人,面前兇惡、訶罵、毀辱者,我作是念: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於我前,兇惡、弊暴、好「好」,原本缺,依宋本補。罵、毀辱我,猶尚不以手石而見打擲」。佛告富樓那:「彼西方輸盧那人,但兇惡、輕躁、弊暴、罵辱,於汝則可脫,復當以手石打擲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西方輸盧那人,脫以手石加於我者,我當念言: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手石加我而不用刀杖」。佛告富樓那:「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汝者,復當云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當彼人脫以刀杖而加我者,當作是念:彼輸盧那人賢善、智慧,雖以刀杖而加於我,而不見殺」。佛告富樓那:「假使彼人脫殺汝者,當如之何」?富樓那白佛言:「世尊!若西方輸盧那人脫殺我者,當作是念:有諸世尊弟子,當厭患身,或以刀自殺,或服毒藥,或以繩自繫,或投深坑。彼西方輸盧那人,賢善、智慧,於我朽敗之身,以少作方便,便得解脫」。佛言:「善哉!富樓那!汝善學忍辱,汝今堪能於輸盧那人間住止。汝今宜去,度於未度,安於未安,未涅槃者令得涅槃」。爾時,富樓那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爾時,尊者富樓那,夜過晨朝,著衣持鉢,入舍衛城乞食。食已還出,付囑臥具,持衣鉢,去至西方輸盧那人間遊行。到已,夏安居,為五百優婆塞說法,建立五百僧伽藍,繩床、臥褥、供養眾具,悉皆備足。三月過已,具足三明。即於彼處入無餘涅槃。
「遠」:復次,有二種法,更互相違:一者、煩惱,二者、涅槃。是故安住雜染法已,即便隨順後有而轉;若於後有隨順轉時,當知說名去涅槃遠。復有六種鄙碎士夫補特伽羅鄙碎行相:一者、性多忿恚;二者、所作不思;三者、樂逼惱他;四者、若苦所觸,便發不實麁惡語言;五者、或發真實能引無義麁惡語言;六者、因此展轉發起無量差別惡言,非但少詞而生喜足。由二因緣,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疾能證沙門義利,諸未信者令生淨信,其已信者倍令增長。何等為二?一者、忍辱,二者、柔和。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言柔和者,謂心無憤,性不惱他。
# 二三六;四一四(三一二)
《相應部》(三五)〈六處相應〉九五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摩羅迦舅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善哉!世尊!為我說法。我聞法已,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不受後有」。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言:「諸年少聰明利根,於我法律出家未久,於我法律尚無懈怠,而況汝今日年耆根熟,而欲聞我略說教誡」!摩羅迦舅白佛言:「世尊!我雖年耆根熟,而尚欲得聞世尊略說教誡。唯願世尊為我略說教誡,我聞法已,當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乃至自知不受後有」。第二、第三,亦如是請。佛告摩羅迦舅:「汝今且止,如是再三,亦不為說」。爾時,世尊告摩羅迦舅:「我今問汝,隨意答我」。佛告摩羅迦舅:「若眼未曾見色,汝當欲見,於彼色起欲、起愛、起念、起染著不」?答言:「不也,世尊」!「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亦如是說」。佛告摩羅迦舅:「善哉!善哉!摩羅迦舅!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而說偈言:
「若汝非於彼,彼亦復非此,亦非兩中間,是則為苦邊」。
摩羅迦舅白佛言:「已知,世尊!已知,善逝」!佛告摩羅迦舅:「汝云何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爾時,摩羅迦舅說偈白佛言:
「若眼已見色, 而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取愛樂相者, 心則常繫著,
起於種種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令其心退減,
長養於眾苦, 永離於涅槃。
見色不取相, 其心隨正念,
不染惡心愛, 亦不生繫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色集生,
貪欲、恚、害覺, 不能壞其心,
小長養眾苦, 漸次近涅槃。
日種尊所說, 離愛般涅槃。
若耳聞諸聲, 心失於正念,
而取諸聲相, 執持而不捨。
鼻香、舌嘗味, 身觸、意念法,
忘失於正念, 取相亦復然。
其心生愛樂, 繫著堅固住,
起種種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欲、恚、害覺, 退減壞其心,
「減」,原本作「滅」,依宋本改。
長養眾苦聚, 永離於涅槃。
不染於諸法, 正智、正念住,
其心不染汙, 亦復不樂著。
不起於諸愛, 無量法集生,
貪瞋、恚、害覺, 不退減其心,
眾苦隨損減, 漸近般涅槃。
「減」,原本作「滅」,依宋本改。
愛盡般涅槃, 世尊之所說。
是名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佛告摩羅迦舅:「汝真於我略說法中廣解其義,所以者何?如汝所說偈:
若眼見眾色, 忘失於正念,
則於所見色, 而取愛念相。
如前廣說」。爾時,尊者摩羅迦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爾時,尊者摩羅迦舅,於世尊略說法中廣解其義已,於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乃至成阿羅漢,心得解脫。
「涅槃」:復次,以要言之,如來略依二種處所,說無界教:一者、說有餘依涅槃界教,二者、說無餘依涅槃界教。若由如是煩惱斷故,名成就斷補特伽羅不成煩惱,即由如是不住彼果後有眾苦,當知是名說有餘依涅槃界教。若由如是不住煩惱後有苦果,即由如是乃至壽盡,既滅沒已,一切餘依都無所有,不住此身,不住餘身,不住中有,證得一切眾苦邊際,當知是名說無餘依涅槃界教。
略有三種念力強因:一、由其年少壯,二、由前生串習,三、由現法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