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法当中分为三段:乙一、化制通局、制教忏法和化教忏法之间,有什么相通,哪些只是局限于个别的?
所谓化教忏法,就是根据经论里面的内容来修忏,比如说拜大悲忏、梁皇忏都属于化教忏法。制教忏法就是根据律藏明文,所规定的各种忏悔方法。
乙一、化制通局
| 化教 | —二忏通大小乘—通被二众—具兼两忏—所犯罪通悔三世—总牒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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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教 | — 局小宗 ——— 局道众 —— 局事行 —— 局现犯———— 局名体 |
化教跟制教它们各有通——通于什么样的境界,局——局限于某个部分,化教,根据经论,化教二忏,就是事忏跟理忏。事忏跟理忏分别通于大小乘,如果在拜忏的时候,还有人我对待,比如拜佛时观想“我,某甲,在虔诚恭敬地礼拜八十八佛”。就有我、有八十八佛,没有与二空智慧相应的话,就只是一种虔诚恭敬的心,这叫做事忏。如果拜佛、修忏的时候,跟我空、法空的智慧相应,这个叫理忏。
事忏跟理忏都是通于大小乘。大乘的事忏就是八十八佛、大悲忏等;小乘的事忏,如《阿含经》里面记载,如果一个比丘犯了淫戒,就观想女根像毒蛇口一样,因此产生厌离心。或者律藏中说,比丘要是犯了戒,除了忏悔之外,再来就是扫厕所。透过扫大众僧的厕所,有大功德,可以帮助灭罪。因为扫厕所、扫地除尘,不仅是除外在的尘,也是除内在的尘。所以我们在僧团里面扫厕所,这个功德是很大的,这是小乘的事忏。
理忏就是观我空法空,在大乘观我空法空,小乘只观我空。
所以二忏通大小乘。制教局小宗,所谓小宗指的是小乘的戒法,也就是依律文忏悔的方法,这是属于制教的部分。
化教、制教加被众生上,化教通被二众,制教局道众。二众就是道俗二众,在家人、出家人都包括在内,这是化教的忏悔方法所收摄的。而制教的忏悔方法局道众,就是局限于出家众。比丘戒有讲到比丘犯了重罪、轻罪的忏悔方法,这个只有受比丘戒的人,才会用这个方法来忏悔。在家居士也有制教方法,但这个是出家戒忏悔方法的引申。
接着看事理差别:化教具兼两忏,化教根据经论,有事忏、理忏这两种忏悔的方法;制教的忏悔方法局事行,只有事相上根据律文的仪轨来忏悔,就是事行,这个是事理的差别。
接着就所忏罪业的差别,化教它所犯罪通悔三世,制教局限犯。就是说化教,过去现在未来所有的罪业都忏悔;制教根据仪轨来忏悔,局现犯。比如现在杀蚊虫,犯了杀戒,就针对现在杀蚊虫这个事情,依着律文来忏悔。不讲过去世,不讲未来世,叫局现犯。
再来就体上来说,化教总牒十业,制教局名体。就是说化教忏悔,涵盖了身三、口四、意三,十业的内容,广泛的忏悔;而制教局名体,所谓局名体就是约着某一条罪来忏悔,并不广泛的忏悔十恶业。
化教跟制教的差别大致是这样。
乙二、制教忏法
根据律文的忏悔方法称为制教。
| 《事钞》云 | 标局 | “若论律忏,唯局道众。 |
| ---------- | ---------- | ---------------------- |
| | 释局所以 | 由犯托受生,污本须净。 |
| | 示立忏之法 | 还依初受,次第治之。” |
《事钞》云: “若论律忏,唯局道众”。
这里先说明制教的忏悔方法,它所加被的众生的根机是哪一类呢?根据律文来忏罪的话,原本主要局限于道众,也就是出家五众: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这五众。
“由犯托受生,污本须净。”
释局所以,就是解释为什么律忏只局限于道众。
因为“犯托受生”,道众所以会犯戒,是因为违反了所受的戒体,也就是说因为纳受了出家戒体,所以才会构成所谓的“犯戒”。比如杀盗淫妄的罪业,如果没有受戒的话,顶多就只是一种世间的恶法,不构成所谓的犯戒。
所以说实际上大多数的人,虽然名目上受了五戒,可是因为受五戒的时候糊里糊涂的,实际上恐怕并没有得到戒体;没有得到戒体,杀盗淫妄的造作,顶多就是世间的恶法而已,谈不上犯戒。
但是如果如法地受戒,有了戒体,再做杀盗淫妄等等事情,就构成所谓的犯戒。因此说犯戒的前提是要先得到戒体,才有所谓犯戒的事情。所以犯托受生。
“污本须净”,染污了本来的戒体,所以必须通过忏悔使它恢复清净。
示立忏之法:“还依初受,次第治之”,在此显示忏悔之法,“还依初受”,接着依最初所受的戒法,“次第治之”,要先判断是属于上品、中品、下品的罪,然后再来如法的忏悔。
也就是还依着当初所纳受的戒法,次第地对治,也就是按照所犯戒之上中下品次第,如法的忏悔对治。
关于如何依着律文“次第治之”,可以参考《附录二、依制教忏悔法》,弘一大师根据《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的解说。
乙三、化教忏法
化教忏悔的方法。
| 《事钞》云 | | | | “若据通忏,理事二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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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忏 | 标根性 | | “理据智利。 | |
| | | 示观行 | 所观境 | 观彼罪性。 | |
| | | | 能观智 | 由妄覆心,便结妄业。还须识妄,本性无生。 | |
| | | | | 念念分心,业随迷遣。” | |
| | 事忏 | 标机宜 | | “若论事忏,属彼愚钝。 | |
| | | 示忏法 | 不堪理观 | 由未见理,我倒常行,妄业翳心, 随境缠附, 动必起行,行缠三有。为说真观,心昏智迷。 | |
| | | | 正明事忏 | 止得严净道场,称叹虔仰,或因礼拜、或假诵持、旋绕竭诚,心缘胜境。 | |
| | | | | | 或有转报,或有轻受。 |
| | | | | | 则业有轻重,定不定别。 |
| | | | | | 并如《佛名》《方等》诸经所明。” |
《事钞》云:“若据通忏,理事二别。”
通忏指所有忏悔的方法,如大悲忏、梁皇忏、水忏、无生忏……忏法很多,但归纳起来有理忏和事忏两种。
我们知道,受戒的人犯戒有两种罪:第一就是制教罪,第二是业道罪。制教罪是违背当初受戒时的誓言,要依着前面所说的仪轨,请清净的出家众来做对首法忏悔。
第二业道罪是说,纵然没有受戒的人,做了这件事情,本身也是有罪的。比如说杀生,就算不受戒也是违背因果,一样要结罪的,要根据化教的方法来忏悔。
总之,不管是受了五戒、菩萨戒还是八关斋戒等等,受戒之后犯戒,必须进行两种忏悔:第一,依着律文,忏悔制教罪;第二,依着经论,拜八十八佛等等的方法,来忏悔业道罪。但如果是一个没有受戒的人,就没有制教罪,可以完全的按照化教的方法来忏悔。
首先来介绍化教忏法的理忏。
理忏中第一段“标根性”,“理据智利”。般若无生智慧比较锐利的人,就是说曾经在般若无生的空理中闻思过;这不是世间的聪明,而是必须在善知识的指导下,学习般若法门,并经过长时间的闻思功夫,对于实相之理,已经生起没有疑惑的理解,这才可以称为“智利”,也才有资格修理忏。
第二段,“示观行”,所谓观行就是以能观智,来观察所观境。
所观境是什么呢?就是罪性,观察这个罪是怎么生起的。为什么要观察罪性呢?因为我们修理观就是要破除对罪性认为有真实性的执着。若能破此执着,则能灭罪。比如忏悔杀生这个业,这个杀罪的真实性,就是我们要破的,因此所造的罪业,是我们修理观的所观境。
接着是能观的智慧,“由妄覆心,便结妄业。”由于颠倒妄想覆盖我们的真心,所以我们会结妄业。就像《六祖坛经》所说:“有我罪即生”,因为有我执的颠倒,覆盖我们的真心,所以才会造恶。对治的方法就是“还须识妄,本性无生。”还从根本上看,罪业的本质就是这念妄心。观察这念妄心是虚妄不实的,因此由这念妄心所造的罪业,也是虚妄不实的。因缘果报中,因是虚妄不实的幻境,所以果报也必然是虚妄不实的幻境,就是理忏的原理。
说“我”在观察,“我”在造罪,那“我”在哪里?可以这样思维,过去心有我吗?没有,因为过去心一刹那就消失,踪迹不可得。所以过去心当中,是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存在。现在这个刹那的心中有我吗?也没有!因为现在这颗心,一刹那就变成了过去,所以说现在心中也没有我。未来心当中有我吗?未来心只是一个概念,还没有真正的生起,所以这当中没有我的存在。
所谓“我”这个主体,必须具足“常、一、主宰”的特性,也就是“常”——恒常住;“一”——不变异;“主宰”——不假借任何因缘,自己
就能够独立显现,叫做“我”。我们总会认为,在我的心中有一个坚定的主体叫做我,比如我在这里讲话,虽然知道听讲话的这颗心刹那刹那生灭,但在这中间,有一个不生不灭的主体叫做我,这是凡夫众生的惯性思惟。
但是我们刚才观察,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都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存在。或者是从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缘生的观察,或者是内、外、中间等等观察,这个“我”实际就只是一个虚幻而错误的概念罢了!
例如我们晚上在树林当中走,看到远处的枯木,张牙舞爪像鬼一样,但是走近一看,只是一棵枯木。树的形象是假有的,但是由树所生起,这个鬼的概念是没有的,就像龟毛、兔角一样,是自己想出来的。所以说我在思惟,我在听,我在吃饭,我在睡觉,这个“我”就像从枯木所变化出鬼的形象一样,它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概念,没有真实性可得。
在大乘经典中,用不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当我们知道“我”不可得,由“我”所造的这个罪,更是没有依托。因为有“我”,才有“我”所造的罪,以及由“我”来承担的苦果,如果“我”都不可得了,由“我”所造的罪,哪还有真实性?这是观察能造罪的这念心究竟无生,而灭罪方法。
另外一个方法是观察罪业本身是无生的,比如说我今天拿着刀杀这只鸡,所以我造了杀罪。来看杀鸡这个罪的构成:我有杀心、有手、手上的刀,还有鸡,乃至杀鸡的行为,这一些和合在一起,才构成了“杀鸡”这个罪业。
但是分别观察,杀鸡这个罪业是从哪里生起的呢?是从我这颗心生起的吗?当然不是,没有刀没有鸡,就构不成杀业。由我的手生起吗?不是。由刀生起吗?不是。由鸡生起吗?也不是。只有由我的心、我的手、刀还有鸡、杀鸡的行为,这些法和合在一起,才构成了所谓杀生的这个罪业。所以它是由四个法,因缘假合而成,这四个法当中的每一个法,都不能单独构成杀罪。这是从罪业上来观察,杀罪的真实性不可得,这是第二个方法。
观察造罪的这念心不可得,或者直接观察罪也不可得,都是能观的智慧。
“念念分心,业随迷遣。”“念念分心”,分辨这念心,也就是念念观照能造罪的这念心不可得,则“业随迷遣”,业是妄业。随着这念虚妄心的破除,虚妄的罪业也就慢慢地被破除,这就是理忏。
要修理忏,必须有经典的理论依据,还有善知识的引导,这两个和合之下,对般若空性的理论比较熟悉了,才可以修理忏。如果没有善知识的引导,也没有般若经论的学习,而去修理忏,基本上就是在打妄想。但如果条件具足而修理忏的话,灭罪的功德确实是很强大的。
蕅益大师把理忏比喻成“如翻大地,草木皆枯”,事忏虽然是把草木拔起来,但根还在,春风吹又生。理忏就是把大地整个翻起来,使草根露出来,杂草就自然地枯竭。
理忏和事忏的差别,事忏中有能所的对待,有能拜忏的我,有所忏悔的罪业,这样虽然也能灭罪,但它灭罪的力量有限,只是把恶业的种子中,未来能感召到三恶道果报的势力消减掉,但罪业种子并没有完全净除。而理忏是把恶业的种子连根拔起,从本质上破坏掉,这就是事忏跟理忏的区别。
理忏要观察空性,我不可得,法不可得,所以罪也不可得。不过在修理忏的时候,要注意观一切法不可得时,不是没有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念。罪不可得,不等于没有罪。
比如晚上做梦,梦见被老虎追杀,梦醒之后,梦中的我和梦中的老虎都不可得。但并不是说,梦中老虎还有我的作用,是不存在的,这个作用是存在的。又比如我们在梦境中,与所爱的人悲欢离合,我们心中因此会产生种种痛苦,虽然这种痛苦是如梦如幻,但如梦如幻的痛苦,并不代表它没有作用。所以说罪不可得,是说它的真实性不可得,但它的作用还是有的,有罪业就会感召到三恶道,痛苦果报的作用。
所以本身般若智慧如果不够,又没有善知识的引导,把这个不可得变成没有,甚至对罪业没有恐惧心、惭愧心,那这时就会出大错了。
因为从缘起中见到空性,空性与缘起本就不二。所以能见到空性,也必然见到缘起,更能深信因果缘起不虚。就像初果须陀洹,因为见到了空性,所以同时也成就了“四不坏信”,对三宝以及戒法的信心至死不渝。
所以说你如果修理观时发现,自己的忏悔心和惭愧心越来越薄弱,那就代表你的理观绝对是错误的,还是先终止修理忏吧!像一些狂禅,或者是理观错误的人,越修理观越觉得造罪无所谓,就胡搞瞎搞,反正罪不可得,地狱也不可得,不用担心。有这种心态,就说明理观错误,千万别再修了。凡是大彻大悟的古德们,他们的忏悔心、殷重心,都远远地超过我们。因为他们能够见到空性,也就见到了缘起,知道性空缘起,这是绝对不虚的。
我们有时会心存侥幸,觉得有的人造罪业,好像也没有报应,有意无意地会存着此心。但古德他们见到了性空缘起,所以深信因果丝毫不爽,心里不存在一丝一毫的侥幸,对于忏悔的事情也殷重得多。所以说理忏,需要“理据智利”。智慧是勇猛有力的,这个事情是不能妄自承担的。如果我们没有这猛力的智慧,可以先从事忏下手。接下来介绍事忏。
第一段“标机宜”。“若论事忏,属彼愚钝”,事忏是愚钝者修的,愚钝不一定是很笨的人,而是对空性的道理,还没有办法完全掌握,这个时候称之为愚钝。我们大多数的人都属于愚钝,愚钝没关系,就怕自作聪明,觉着自己了不起。修行要老老实实,这个是最重要的。
第二段“示忏法”。“由未见理,我倒常行,妄业翳心,随境缠附,动必起行,行缠三有。为说真观,心昏智迷。”像一般未见理的人,因此我倒常行,常常造作我执颠倒。因为颠倒,所以会造妄业,而覆盖我们的真心。使得这颗心更随境缠缚。其实不是境界来纠缠我们,而是我们的心攀缘境界,而称为缠缚。
因为内心缠缚,所以“动必起行”,起心动念必然造作三业染污之行,“行缠三有”,依此种染污之行,决定造作三界的业,在三界中不断沉沦。“为说真观”,为他说空性这样甚深微细的理观,则 “心昏智迷”,内心暗钝,无法理解,所以还是应该先修事忏要紧。
再看第二段“正明事忏”。“止得严净道场,称叹虔仰,或因礼拜,或假诵持,旋绕竭诚,心缘胜境。”这是说修事忏的方法,在清净道场,三宝像前,称叹、并发起虔诚仰望之心。或者拜佛、诵经、持咒、旋绕,皆依虔诚恭敬心而行,同时心中缘想着三宝殊胜的境界。
关于修事忏的方法,此处说的比较略,各位可以参考《附录三、明“事忏”方法》,在此以道宣律祖《随机羯磨疏》中的开示,来详细说明修事忏的方法。
接着看正明事忏的下一段。“则业有轻重,定不定别。或有转报,或有轻受。并如《佛名》《方等》诸经所明。”这是说明事忏利益,业力有轻有重,有定业和不定业的差别,通过事忏之后,会有转变。“或有转报,或有轻受”,转报,就是把罪转掉,不受了;轻受,就是说虽然没有把恶业完全转掉,但结果却是重罪轻报,本来是地狱的罪业,通过今生受些灾难和痛苦,把它转掉。
| “时”“报”俱定三时俱有心 并俱重心 | 不可不受,则转重令轻。 |
| ------------------------------------------------------------ | ---------------------- |
| “时”定三 时俱有心 “报”不定虽俱有心 容有重轻 | 忏悔可转,则有相除。 |
| “时”不定非三时俱有心 “报”定有心者俱重心 | 此造业轻,易忏伏也。 |
| “时”“报”俱不定非三时俱有心 有心者非俱重心 | |
上面这个表,是说明转报和轻受的各种情况。第一个“‘时’‘报’俱定”,这时不可不受,但可以透过忏悔后,转重令轻。时是三时俱有心,而且都是重心,这叫俱重心。三时就是在造业的方便时、根本时和成已时这三时,都有粗重的烦恼。
比如说今天要杀一只鸡来吃,在杀它之前,想象鸡的味道有多么地好,就很想杀(方便时)。在杀它的时候想到它的肉是多么地鲜美,迫不急待地想杀它,杀的时候很快乐(根本时)。把它杀了吃掉以后,还不断地回味那个肉是多么地鲜美、多么地嫩,不断地快乐回味(成已时)。这就是三时都有烦恼心,而且都是重心,这样就构成了定业,也就决定受报。但是通过事忏之后,能够转重为轻。就是说可以把这种原本地狱道的罪业,转成人道中,透过生病、车祸等小小的痛苦,把它转掉,这是时报俱定的情况。
我们难免都有烦恼造业的时候,但是在造业时要注意心态,不要三时俱重,否则以后忏悔就困难了。例如有人拜了一个礼拜八十八佛就有感应,感觉灭罪了;有人拜了一年,也都没有感应。除了拜的心态、方法是否正确外,那就是当初在造业的时,因为三时俱重,所以不容易忏悔清净。
就像佛陀有个弟子叫指鬘尊者,他在没有归依佛陀以前,被魔王所迷惑,杀了九百九十九个人。最后接受佛陀的度化而出家,也证了阿罗汉,有阿罗汉的道力,所以他未来地狱的果报,可以免除掉,但是他每天在寮房里都要受地狱般火烧的痛苦,这就是重报轻受的情况。
第二个,“‘时’定‘报’不定,忏悔可转,则有相除。”时定就是说“三时俱有心”,但“虽俱有心,容有重轻 ”,虽然三时有烦恼心而造罪,但是不像第一个,三时都有殷重的烦恼心。
所以结果“报不定”,就是说不一定会受报,通过忏悔,可以改变。那是怎么改变呢?“相除”,就是唯识学所说的“递夺”,把原本三恶道的罪业全部转化掉。虽然事忏后罪业种子还在,但是会把种子中,驱使我们投生三恶道的力量全部消灭掉,甚至也不用重罪轻报了。所以有时忏悔某种罪业,很快地感受到身心安乐,也没有障碍出现,可能是因为当初在造业时,虽然三时都有心,但并不是重心,后来要忏悔就比较容易。
第三个,“时不定报定”。 “时不定”,是非三时俱有心,比如方便时没有心,根本时临时起意,或者方便时、根本时都有心,但成已时、后悔类似的情况叫三时不定。
“报定”,是因为“有心者俱重心”,就是虽然不是三时都有心,但是只要有心,都是很重的烦恼心。“此造业轻,易忏伏也。”虽然说是报定,但还是可以通过忏悔的力量给忏除掉,因为并不是三时都是重心的。
第四个,“‘时’‘报’俱不定,非三时俱有心,有心者非俱重心”,这个是最轻的情况,因为并非三时俱有烦恼心,同时也并非俱是重心,所以还不构成定业,忏悔起来也就比较容易。所以我们在忏悔的时候,为什么有时候会重罪轻报,有时候不会,就是因为造罪时的心态不一样。人都有烦恼,因烦恼而造罪的时候,注意不要三时都有心,同时要怀着惭愧心、忏悔心,即使造罪业也比较容易忏悔清净。
最后再讨论一下事忏跟理忏怎么配合。基本原则是,如果对空性的道理还不是很了解,那还是先以事忏为主。等到掌握空性的道理之后,就可以配合理忏。
另外根据《杂心论》:“若乐罪时须修事忏,若乐福时须修理忏。”这是什么意思呢?若欢喜造罪的人,也就是烦恼、习气特别粗重,好乐造罪的人,若要修理忏根本谈不上,因为要是有空性的智慧,就不会欢喜造罪了。所以这种人就得专修事忏。
相对来说,若乐福时,欢喜修福,喜欢佛法、并能积极地积资忏净,因此烦恼相对轻得多,空性的智慧能够在他的心中显现者可以配合修理忏。
因此我们基本上都是先修事忏,等烦恼、业障渐渐淡薄,并且有般若空慧的基础后,再画龙点睛,学习理忏。在点睛之前必须先画龙,画龙就是修事忏。所以说事忏是基础,有这个基础再修理忏。
同时在修事忏的时候,要有殷重的惭愧心、忏悔心。在修理忏时,惭愧心、忏悔心将更加殷重,这是修忏的基础要素。关于事忏与理忏的配合,各位可以参考《附录四、 明忏悔时“目足相资”义》,有更深入的说明。
忏悔篇就大致介绍至此,这是修行的基本功夫。乃至普贤菩萨为华严海会法身大士们,开示迅速成佛之十大愿王,也有忏悔业障之法门,何况我们生死凡夫呢!所以这是修行成功与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