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一、对治修道之特点——所依寂止等持;二、所断修断之自性——俱生分别;三、宣说如是断证圆满之功德。
##### 辛一(对治修道之特点——所依寂止等持)
分二:一、加行狮子奋迅等持;二、正行超越等持。
壬一、加行狮子奋迅等持:
灭尽等九定, 修往还二相。
本体:俱生修断的殊胜对治。它分为所依寂止与能依胜观两部分,其中能依胜观分,由其他品中所宣说的道理来了达。这里,所依寂止分包括加行与正行两方面,加行狮子奋迅等持,是通过入定于从初禅等直至灭尽定的九种定的途径,修上行顺式与下至逆式两种相的等持,作为正行顿超等持的加行。
壬二、正行超越等持:
后以欲界摄, 非定心为界。
超越入诸定, 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 至灭定不同。
超越等持分下、中、上三品,其中下品超越等持之时,由初禅至灭尽定之间顺式循序渐进入定。中品超越等持之时,在初禅等八定,中间穿插一个灭尽定而入定,最终在灭尽定之后,连同有顶的小退,共有十七次。在正行上品超越等持的阶段,以欲界所包括的不是入定的心识——后得心作为座间的界限,通过超越入定的方式,按照次第,从欲界心入灭尽定,从灭尽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之后舍越一个灭尽定,而从欲界心直接入于有顶定,从有顶定中出定再进入欲界心状态;然后越过灭尽定和有顶定二等至而入无所有处定,再从无所有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然后越过(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三等至而入于识无边处定,从识无边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之后越过(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定)四等至,而入空无边处定,从空无边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再越过(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定、空无边处定)五等至而入于第四禅,从第四禅中出定进入欲界心;随后超越(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定、空无边处定、第四禅)六等至而入于第三禅,从第三禅出定进入欲界心;超越(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定、空无边处定、第四禅、第三禅)七等至而入于第二禅,从第二禅出定进入欲界心;之后超越(灭尽定、有顶定、无所有处定、识无边处定、空无边处定、第四禅、第三禅、第二禅)八等至而从欲界心直接入于一禅,其后从一禅进入欲界心状态。如是经中直接宣说的就是逆式下返的超越等持,而相反越过的顺式超越等持以此为例也能知晓。
到底是怎样的呢?继欲界心之后,入于一禅,从一禅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随后欲界心的后得舍越一禅一个等至而入于二禅,从二禅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随后舍越一禅、二禅两个等至而入三禅,从三禅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再舍弃(一禅、二禅、三禅)而入于四禅,从四禅出定进入欲界心;然后舍越(一禅、二禅、三禅、四禅)四个等至而入于空无边处定,从空无边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再舍弃(一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定)五个等至而入于识无边处定,从识无边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再舍弃(一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六个等至而入于无所有处定,从无所有处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随后舍弃(一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七个等至而入于有顶定,从有顶定中出定进入欲界心状态;再超越(一禅、二禅、三禅、四禅、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有顶定)八个等至而从欲界心直接入于灭尽定。如此不同趋入的等持就是正行超越等持。
##### 辛二(所断修断之自性——俱生分别)
分二:一、宣说所取法之分别;二、宣说能取补特伽罗之分别。
###### 壬一(宣说所取法之分别)
分二:一、宣说趋入所取分别;二、宣说舍弃所取分别。
癸一(宣说趋入所取分别)分三:一、本体;二、分类;三、摄义。
子一、本体:
趋入所取分别的本体是对所入对境大乘法加以分别的俱生修断。
子二(分类)分二:一、于所入境大乘之教法分别方式;二、于所入境大乘之证法分别方式。
以对境而分共有九种。
丑一、于所入境大乘之教法分别方式:
略标及广释。
1、对归纳意义简略宣说的教法加以分别。
2、对广释别类的教证加以分别。
丑二(于所入境大乘之证法分别方式)分二:一、于所断过失法分别方式;二、于所取功德法分别方式。
寅一、于所断过失法分别方式:
佛所不摄受。
3、对所断相似般若的方面佛陀不摄受的过失法加以分别。
寅二(于所取功德法分别方式)分二:一、于胜义空性之殊胜功德分别方式;二、于名言显现殊胜功德分别方式。
卯一、于胜义空性之殊胜功德分别方式:
无三世功德。
4、对三世所摄的道、见道之前已灭的加行道功德在胜义中无灭的法加以分别。
5、对由此所生见道功德在胜义中无本体的法加以分别。
6、对见道之后产生的修道功德在胜义中无生的法加以分别。
卯二、于名言显现殊胜功德分别方式:
及于三妙道。
7、对通过出离所断的途径趋入涅槃之道法加以分别。
8、对通过断除遍计之种子途径而现量见到法性义的道法加以分别。
9、对通过断除俱生之种子途径而反复修行实相义的道法加以分别。也就是对于三种妙道加以分别。
子三、摄义:
所取初分别, 加行相行境。
以上对九种对境中应取法所取的这九种分别,是缘于大乘加行之趋入境相的教法证法行境的分别。
癸二(宣说舍弃所取分别)分三:一、本体;二、分类;三、摄义。
子一、本体:
次许心心所, 转趣时有境。
舍弃所取分别的本体是对遮止对境小乘之法加以分别的俱生修断。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两种所取分别是指对境小乘的一切法虽然不是趋入大乘加行的对境,但从了知它们是所遣的角度来说承许是心与心所流转的法,因此是它的有境的分别。
子二(分类)分五:一、于所遣小乘资粮道法分别方式;二、于加行道法分别方式;三、于见道法分别方式;四、于修道法分别方式;五、于无学道法分别方式。
分类有九种。
丑一、于所遣小乘资粮道法分别方式:
不发菩提心, 不作意菩提。
1、对声闻缘觉资粮道由意乐等起低劣而不发作为因的菩提心之下道加以分别。
2、对由加行二资粮下劣而不作意果——圆满菩提加以分别。
丑二、于加行道法分别方式:
作意小乘法。
3、对加行道声闻缘觉决定种姓作意小乘法加以分别。
丑三、于见道法分别方式:
不思大菩提。
4、对见道中声闻缘觉由于无有殊胜方便智慧的般若而不作意无上圆满菩提加以分别。
丑四、于修道法分别方式:
有修与无修。
5、对修道中声闻缘觉由于有缘而修相似四谛相加以分别。
6、对不具备以无缘的方式修行远离三十二增益相加以分别。
丑五、于无学道法分别方式:
及与彼相反, 非如义分别。
7、对无学道中声闻缘觉由于不具备究竟断证而无有圆满究竟实相之修加以分别。
8、对具有圆满相似戏论之修加以分别。
9、对由于未曾断除耽著无常等的所知障而不具备了达实相真如义之智加以分别。
子三、摄义:
当知属修道。
我们应当知晓,以上这些对境中所遣的九种分别属于修道顶加行道所舍所取分别。
###### 壬二(宣说能取补特伽罗之分别)
分二:一、宣说实有能取分别;二、宣说假有能取分别。
癸一(宣说实有能取分别)分三:一、本体;二、分类;三、摄义。
子一、本体:
实有能取分别的本体是对补特伽罗执为实有的俱生修断。
子二(分类)分四:一、于基见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二、于道修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三、于所得果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四、于所为行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
丑一、于基见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
施设有情境, 施设法不空。
1、对由证悟基人无我而了知有情仅是施设行境之所依小乘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2、对由证悟基法无我而见法唯是施设、缘起之所依大乘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3、对由于没有证悟基二无我而将诸法不空执为实有之所依异生凡夫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丑二、于道修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
贪著简择性。
4、对由于没有断除耽著一切相而贪执三轮相法安住于小乘道之所依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5、对由证悟无本性而安住于抉择法的大乘道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丑三、于所得果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
为寂事三乘。
6、对由于三大所为无有而只是相似果位断证所为之所依小乘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7、对决定获得三乘断证圆满菩提果位之所依大乘补特伽罗分别为实有。
丑四、于所为行之差别补特伽罗分别:
受供不清净, 破坏诸正行。
8、对由于没有完全趋入共同的真正行轨而不是清净应供之所依小乘异生的补特伽罗加以分别。
9、对由于不具备不共行为三轮无缘的波罗蜜多而毁坏布施等正当行为的所依大乘凡夫补特伽罗加以分别。
子三、摄义:
经说是第一, 能取应当知。
以上对这些对境补特伽罗执为实有的能取分别,经中说是第一能取分别,即是修道顶加行的所断,我们应当了知这一点。
癸二(宣说假有能取分别)分三:一、本体;二、分类;三、摄义。
子一、本体:
设有情及因, 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系, 其余九违品。
假有能取分别的本体是将补特伽罗执为假有的俱生修断,对境有情唯是设施的补特伽罗及其作为因的有境所有分别,由修道顶加行的对治通过断除种子的方式予以摧毁,因此作为修道九地所断与对治次第相联的所断违品,即是除实有能取分别以外的九种假有能取分别。
子二(分类)分二:一、于所断障分类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二、于对治般若道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
丑一、于所断障分类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
如自所缘性, 三智障有三。
如同所缘三智的自体性,对三智的所断之障愚昧不知的次第(以下有三种):
1、对遍智的所断障分类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2、对道智之所断障分类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3、对基智之所断障分类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丑二(于对治般若道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分二:一、于有境般若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二、于对境基道果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
寅一、于有境般若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
静道…
4、对治的差别:对了知寂灭基道果一切法戏论的现观般若之道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寅二(于对境基道果愚昧不知之补特伽罗分别)分三:一、于基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二、于道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三、于果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
卯一、于基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
…真如等, 相应不相应。
5、对基所知法性真如与有法色等相互之间以一体他体相应不相应愚昧不知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卯二、于道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
不等及苦等。
道所修的差别:
6、对由于不是魔等的行境而超胜一切无等(无与伦比之义)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7、对了达道之自性所缘境痛苦等四谛愚昧不知的所依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卯三、于果愚昧不知之所依补特伽罗分别:
诸烦恼自性, 及无二愚蒙。
8、对断客尘烦恼之自性清净本体愚昧不知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9、对证悟对治之智慧无有所取能取二者本体愚昧不知的补特伽罗分别为假有。
子三、摄义:
为最后分别。
以上以对境补特伽罗假有而分的九种分别是能取分别最后的假有能取分别,这是经中所承许的。
##### 辛三、宣说如是断证圆满之功德:
如诸病痊愈, 常时获安慰,
恒修众生乐, 一切胜功德,
任运而依附, 胜果所庄严,
上品位菩萨, 如众流归海。
所断修断的所有次第依靠对治的智慧完全断除,就像所有瘟疫患者痊愈以后长久获得安慰一样,恒常修行一切众生之无余利乐的他利和断证圆满功德的自利。三乘功德所摄的一切断证之道,以无勤任运的方式而依附于刚刚所说的断证圆满胜果庄严的上品位的大菩萨(相续),犹如所有河流归入大海一样。
#### 庚四(无间顶加行)
分三:一、宣说本体止观双运等持;二、广说彼特点之分类;三、遣诤。
##### 辛一(宣说本体止观双运等持)
分二:一、因福德无量无间道之自性;二、本体止观双运究竟之智慧。
###### 壬一、因福德无量无间道之自性:
安立三千生, 声闻麟喻德,
及离生菩萨, 众善为譬喻,
经以无量福, 明佛无间道。
无间顶加行的本体即是遍智之直接因圆满的究竟止观,也就是具备究竟二资之因的无量福德。关于此理,经中说:“以某人将三千世界之一切众生,安置于声闻、麟角喻独觉的圆满证悟以及菩萨的无过之地——见道的所有善根为譬喻,以胜过这些的无量福德直接说明其隐义成为佛陀之无间道的顶加行,也就是依靠三阿僧祇劫所摄的究竟资粮而具备无量福德。
###### 壬二、本体止观双运究竟之智慧:
无间三摩地, 证一切相智。
所依寂止的自性,成为无间等持的究竟寂止,与能依一刹那能圆满证知基道果之一切相的胜观智慧。
##### 辛二(广说彼特点之分类)
分三:一、宣说所缘之特点——无戏平等之真如;二、宣说增上缘之特点——寂止正念相续之等持;三、宣说行相之特点——息灭相执之胜观智慧。
###### 壬一、宣说所缘之特点——无戏平等之真如:
无性为所缘。
无间顶加行的所缘特点:基道果的一切法无有戏论性的大平等无我真如。
###### 壬二、宣说增上缘之特点——寂止正念相续之等持:
正念为增上。
增上缘的特点:寂止任运自成的等持正念无散乱之瑜伽。
###### 壬三、宣说行相之特点——息灭相执之胜观智慧:
寂静为行相。
行相的特点:胜观最极圆满的智慧寂灭所缘、相状、戏论执著相的瑜伽。
##### 辛三(遣诤)
分三:一、略说辩论之本体;二、广说分类;三、摄义。
###### 壬一、略说辩论之本体:
爱说者常难。
对于极其深奥、难以揣测之处——无间顶加行所缘相,不善巧证悟二谛无违甚深的方便而极度喜爱言说有实、具观现世量智慧的人以连续不断的方式常常加以妨难。
###### 壬二(广说分类)
分三:一、总辩论;二、别辩论;三、摄义辩论。
癸一、总辩论:
于所缘证成, 及明所缘性,
一切相智智。
(对方辩论道:)1、作为因的无间道顶加行的所缘证成为无实的合理性,以及明确决定所缘的寂静本性相互之间相违,因此不合理。
2、这样一来,基道果的一切相智智都不合理。
癸二(别辩论)分二:一、辩论对境基道果之所缘;二、辩论有境三智相。
子一、辩论对境基道果之所缘:
胜义世俗谛, 加行与三宝。
3、由于以上所缘不合理,因此基胜义谛不合理。
4、由于胜义谛不存在,故而名言世俗谛也就不合理。
5、因为无有世俗谛,所以六度所摄的加行不合理。
6、由于作为因的加行不存在,故而果证悟智慧法身佛宝不合理。
7、因为无有佛宝,所以能断本性身法宝不合理。
8、由于这样的断证不存在,因此它的所依究竟资粮的僧宝不合理。
子二、辩论有境三智相:
巧便佛现观, 颠倒及道性,
能治所治品。
由于以上果相不存在,故而方便及事业的遍智不合理。到底是怎样的呢?9、方便的特点:善巧所为方便的事业不合理;10、证悟的特点:能仁证悟无生的遍智不合理。
由于无有作为因的道,故而所断颠倒的道智不合理:11、所断的特点:颠倒道性不合理;12、对治的特点:证悟三道无缘的道智不合理。
由于基不存在,故而能治与所治违品的基智不合理:13、对治的特点:证悟离边之基的能治基智不合理;14、所断特点:于基执相的所治违品不合理。
癸三、摄义辩论:
性相并修习。
15、以上作为有法的三智不存在,因而三者合一的法相不合理。
16、由于如此法相的现观不存在,所以修习其相的加行不合理。
壬三、摄义:
说者邪分别, 依一切相智,
说为十六种。
说有实者将二谛执为相违的邪分别,运用胜义因而辩论世俗不合理,这是胜义理门的辩论,依于世俗而驳斥胜义谛,是世俗理门的辩论,对于一切相智甚深难以证悟的所缘相,经中承许有十六种责难。而作为能遣——通过证悟二谛无违之甚深要义的方便途径而精通道的安立。
顶加行的界限:承许从加行道暖位起到十地末际之间具足。
总结偈:
凭依胜勇之等持, 入出地道断证增,
圆满差别无有量, 顶加行理当了知。